发布时间:2021-11-23 17:13:46
紧跟李佳琦、薇娅的雪梨,在双11预售期间拿出了363.41万销量,9.30亿元销售额的傲人成绩,毫无疑问的成为了头部电商主播。
而就在双11刚过去不久后的今天,雪梨和同为主播的林珊珊,却分别被杭州市税务局追缴了6555.31万、2767.25万元税款!
今天上午,2条微博热搜“蹭”地窜上了热点榜的第1名和第4名,让人不禁诧异。
相关机构经过税收大数据发现,雪梨和林珊珊两名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
目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雪梨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另外,税务部门发现与雪梨、林珊珊交叉持股多家公司的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雪梨、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李志强已被立案检查。
网友们纷纷对此事愤慨万分:
合计近1亿的税款,让大部分企业都望尘莫及,如此乱象丛生的情况在业内似乎屡见不鲜...
近年来,明星和网红们成立个人工作室,利用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漏洞”,似乎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生生将偷税漏税与明星网红划上了等号。
不久前的10月,郑州金水区一位网红因大额欠税,被当地税务局盯上,最终追征到税款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合计662.44万元。
今年8月,明星郑爽因偷税漏税被上海税务局追缴税款及加收滞纳金,共计2.99亿元。其丈夫张恒因帮助郑爽逃脱税款被依法处以3227万元罚款。
2018年10月,因崔永元曝光了“阴阳合同”,明星范冰冰被有关部门发现偷逃税款,被责令在限期内缴清款项,于是这份史无前例的天价税款8.84亿元,惊呆了举国上下。
2002年,演员刘晓庆旗下企业因自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1458.3万元,滞纳金573.4万元,欠税2000万。最终刘晓庆被拘押了422天,出狱时已经47岁。
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不管如何计税,都远远超过了一个普通打工人甚至部分企业的收入,“当明星网红很挣钱”的概念已在当下社会中留下了深深烙印,也为社会风气带来极大的影响。
而直至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的《通知》后,为所有文娱行业的从业者敲响了警钟,近乎一夜之间,数百家艺人经纪企业被注销,合规正统的行业环境似乎就在不远之前。
随着社会的跃动进步,催生了各种新兴行业的诞生,部分人群在获得新行业红利的眷顾下,挣得盆满钵满,但他们却并不满足于当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之前,大肆敛财,疯狂钻空子,不懂得为国家社会履行义务,反而将行业风气搞得乌七八糟,为行业进步受阻添上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但当大潮褪去,才知道谁在裸泳!
偷税漏税的时代早就伴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消失殆尽,各路出头鸟也已是强弩之末,企业在财务税收上再不把好关,捋不清什么是合法避税,什么是偷税漏税的概念,那么企业终将面对绝路!
曾经的金税三期以票控税,如今的金税四期以钱控税,在税务大数据之下,一切问题全都透明,歪门邪道的路径已经走不通了,将合规合法的财税纳入企业新的增长点,方是良策!
而这一切似乎很难学会,到处都是财务专业术语,难以吸收...